问答题 某歌星在2007年度取得工资收入96000元;参加两次文艺汇演取得收入3200元和36000元;另为企业做新产品广告收入180000元,并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给了某希望小学。
   要求:请计算该演员2007年度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工资、薪金应纳税额=[(96000÷12-2000)×20/%-375]×12=9900(元)
   (2)文艺汇演应纳税额=(3200-2000)×20/%+36000×(1-20/%)×30/%-2000=6880(元)
   (3)广告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80000×(1-20/%)=144000(元)
   可扣除捐赠限额=144000×30/%=43200(元)
   实际捐赠为20000元,故抵扣数额为20000元。
   应纳税额=(144000-20000)×40/%-7000=42600(元)
   (4)2007年应纳税额=9900+6880+42600=5938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