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个体户张三支付货款,汇票上记载付款人为该公司自己,金额为10万元。张三将汇票赠与其弟张四操办婚事。张四向该公司要求付款,该公司因张三没有依照合同提供货物为由拒绝付款。张四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票据权利
[解析] 《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本案中张四是无代价取得票据,不得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因此某公司用以抗辩张三的理由也同样可以用于对抗张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