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下列关于书证与视听资料的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视听资料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利用图像、音响以及电脑存储的资料等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据。国外一般将视听资料归入书证的范畴,作为书证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我国民事诉讼法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加以规定。两者都以一定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都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独立的证据形式。A、C项正确。
视听资料是运用技术手段制作的,因此也容易通过技术手段篡改或伪造,如可以通过消磁、剪辑等方式改变录音、录像带的内容。故B项表述错误。
视听资料是以图像、音响等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而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因此,两者证明案件事实的表现形式不同,D项正确。所以,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