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入罪”条:“诸官司入入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何为“入罪”?何为“出罪”?
【正确答案】所谓“出罪”是指把有罪判为无罪或重罪判为轻罪,所谓“入罪”是指把无罪判为有罪或轻罪判为重罪。司法官故意出入入罪的,依律处刑;过失出入入罪的,减等处罚。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入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入罪”的处罚原则是反坐原则。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何评价唐律的该条规定?
【正确答案】唐律作为一部封建法典,其关于出入入罪的规定必然具有明显的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然而,作为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它的不少内容对我国现代法制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上文可以看出,对于插足或者染手批案的官员,在唐代始终是要负责任的,即贯彻责任制原则,并密切注意对司法审批程序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其精神是督促各级各类有关的司法官员加强责任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