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
A、
.讼
B、
.告
C、
.狱
D、
.诉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西周司法制度。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跟当代法律制度有对比的知识点一定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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