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于2012年3月6日结婚,2014年1月1日,甲、乙的父母出资为甲、乙购买房屋,房子登记在甲的名下。该房屋______
A、
属于甲一人所有
B、
属于乙一人所有
C、
属于甲、乙共同共有
D、
属于甲、乙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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