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大利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于2009年1月1日签发公司营业执照。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丁的出资为4万元,丙和乙的出资各为5000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______
  • A.甲
  • B.丁
  • C.乙和丙
  • D.乙或丙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甲为执行董事,乙为监事,乙和丙合计持有1/10的股份,所以甲、丁、乙和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乙、丙单独持有股份仅占1/20,所以乙、丙不能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ABC正确,D错误。
多选题 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形下,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散?______
  • A.公司决定收购华兴有限责任公司
  •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议决定不延长公司营业期限
  • C.股东会会议上,乙丙丁同意解散公司,甲不同意
  • D.大利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与华兴公司合并,设立大华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时,公司可以解散。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72条规定,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由此可知,A项中华兴公司应当解散,但大利公司不必解散,D项中大利公司需要解散。《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甲代表的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50%,所以如果甲不同意解散,乙丙丁三人同意解散,公司不能解散。
多选题 甲打算将其在该公司的股权转让,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 A.甲可以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但是要经过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 B.不同意甲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的股东,必须购买甲的股权
  • C.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 D.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的,按照主张时间的先后行使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而不是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A错。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而不是只要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必须购买,所以B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购买比例的,应当按照转让时的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是按照主张时间的先后行使,所以D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