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可以接受下列哪些证据?
A、
请求人在收到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的用于证明在先未举证主张的具体事实的证据
B、
被请求人在收到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后,进行口头审理之前提交的证据
C、
请求人在复审委员会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的用于证明在先未举证主张的具体事实的证据
D、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的用于证明在先已举证主张的具体事实的证据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
,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请求人补充证据应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而不是收到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选项A、B、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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