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2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13年1月1日付款。2012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甲对乙的债权2013年1月1日才到期,在债权让与时尚未到期,故不能对原债权人乙以及新的债权人丙主张抵销权,因此,C选项错误。《担保法解释》第28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在乙将债权让与丙之后,保证人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