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张纯债券的价值=1000×(P/F,7%,10)+1000×4%×(P/A,7%,10)=1000×0.5083+40×7.0236=789.24(元)。
每张认股权证的价值
发行债券后公司的总价值=10000+5000=15000(万元)。
发行债券张数=5000÷1000=5(万张)。
债券本身的内在价值=789.24×5=3946.2(万元)。
认股权证的价值=7.03×5×30=1054.5(万元)。
行权前:
每张债券价值=1000×(P/F,7%,5)+1000×4%×(P/A,7%,5)=1000×0.7130+40×4.1002=877.01(万元)。
债务总价值=877.01×5=4385.05(万元)。
而,公司总价值=15000×(1+6%)5=20073.38(万元)。
故,权益总价值=公司总价值-债务总价值=20073.38-4385.05=15688.33(万元)。
所以,每股股价=15688.33÷5000=3.14(元)。
由于息税前利润=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20073.38×12%=2408.8056(万元)。
所以每股收益=
由于普通债券市场的利率为7%,而附带认股权债券的投资报酬率比它要小,所以对投资人来说不具有吸引力,故该债券的发行方案不可行。
根据1000=1000×(P/F,7%,10)+30×(行权后股价-2.5)×(P/F,7%,5)+40×(P/A,7%,10)=1000×0.5083+30×(行权后股价-2.5)×0.7130+40×7.0236,解得,行权后股价=12.35(元/股)。所以行权后股价应当至少达到12.35元/股,附带认股权债券可以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