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刘永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 1992年,刘稳就此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2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1998年,刘稳因身体不好,医,疗费增多,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永增加赡养费。

多选题 针对刘稳的起诉,人民法院应: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52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件受理。
多选题 如果刘稳为文盲,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要求口头起诉,对此人民法院应: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2款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多选题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的规定,刘永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两次传唤不到庭,可适用拘传措施。
多选题 如果开庭当天刘稳因没坐上开往县城的早班车,未能出庭,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刘稳不能到庭属于有正当理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的延期审理的情形。
多选题 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终结诉讼?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4项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