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般而言,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包括______
  • A.犯罪客体
  • B.犯罪对象
  • C.行为性质
  • D.危害结果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及其内容 [解析]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对犯罪客体或者犯罪对象情况的认识。认识某种犯罪客体的事实情况,是成立某种犯罪故意的条件之一。如果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就不可能具备该种犯罪故意。(2)对行为性质的认识。行为人只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才有可能认识该行为所产生的危害结果。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包括对其行为的内容、作用的认识。行为人在对其行为内容、作用有所认识的基础上才会认识到其行为具有可能引起一定危害结果发生的社会危害性。(3)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是犯罪故意认识因素中最根本的内容。只有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有所认识,其对行为性质等其他客观事实情况的明知也才具有了刑法意义。而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有所认识,也必然体现出其对行为性质等情况是清楚的。在一些行为性质相似,造成同样后果的案件中,行为人对结果的认识与否,直接决定了行为人构成何种特定性质的犯罪,如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当然,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并不排斥对行为性质等情况的认识,对后者的认识也是检验对前者认识与否的重要标志。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故意犯罪的成立因素,分为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大类。其中,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的前提,意志因素则是认定故意犯罪的核心因素。换言之,有认识因素不一定有意志因素,但有意志因素的,肯定具有认识因素。至于认识因素的内容,则需另行加以学习和掌握,本题就是以此为切入点进行命题的,要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