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有
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副主任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药监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