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自首的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根据本条规定,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一)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之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但应注意,下列情形不能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后又潜逃的;以不署名或化名将非法所得寄给司法机关或报刊、杂志社的。(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犯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的部分犯罪,只对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中,须如实供述整个共同犯罪的全部罪行,才构成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翻供的,不是自首,但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仍视为自首。
(二)特别自首,成立要件:
(1)主体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如实供述自己的其他罪行;
(3)所供述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