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立下遗嘱:儿子由其父母抚养,遗产也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汤某的父母尽心尽责地抚养孩子,但因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有时力不从心,因此我想把孩子领回由我抚养。我能将孩子领回吗?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并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女士可以将孩子领回。
   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遗嘱给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
   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