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9.
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2011年一综一第44题)
A、
贼杀伤
B、
盗他人
C、
子告父母,臣妾杀家主
D、
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秦朝的诉讼法律制度。“非公室”意指家庭。“非公室告”指涉及家庭内部关系的诉讼。秦朝的一种诉讼形式。与“
公室告
”相对应。《秦律》:“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子女盗窃父母,父母擅自杀死、残伤、髡剃子女及奴妾不是公室告。子女控告父母以及奴妾控告主人的案件,为非公事告,官府不予受理。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