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一家销售美容仪器及经营连锁美容店的企业。2018年发生下列业务。
    资料一: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美容仪器产品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美容仪器产品,售价为208万元。甲公司承诺该批美容仪器售出后1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故障或质量问题,甲公司根据“三包”规定,免费负责保修(含零部件的更换),同时甲公司还向乙公司提供一项延保服务,即在法定保修期1年之外,延长保修期3年。该批美容仪器产品和延保服务的单独标价分别为200万元和8万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估计在法定保修期(1年)内将很可能发生的保修费用为6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6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将该批仪器交付给乙公司,同时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08万元价款。
    资料二:2018年,甲公司向客户销售了5000张储值卡,每张卡的面值为1万元,总额为5000万元。客户可在甲公司经营的任何一家门店使用该储值卡进行消费。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中将有大约相对于储值卡面值金额4%(即200万元)的部分不会被消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的金额为3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及货币时间价值因素。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销售美容仪器产品: 借:银行存款 208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合同负债 8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库存商品 60 借:销售费用 6 贷:预计负债 6 甲公司确认的延保服务收费8万元应当在延保期间根据延保服务进度确认为收入。 (2)销售储值卡: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合同负债 5000 同时,根据储值卡的消费金额确认收入=3000+200×(3000÷4800)=3125(万元)。 借:合同负债 31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25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