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船政局
清末洋务运动中政府创办经营的新式造船企业。亦称马尾船政局。1866年6 月,左宗棠奏请设立船政局,得到批准后与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签订合同,议定自 船厂开工之日起,5年内由他们监造大小轮船16艘,并负责训练中国的技术人员。 1866年9月,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赴任前推荐前江西巡抚沈葆桢任总理船政大臣。 除开铁厂和船厂之外,船政局还设立船政学堂(又称“求是堂艺局”)。从建厂到1895 年,共造船36艘,造船技术也逐步有所提高,同时还培养了一批中国自己的制造和驾 驶轮船的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