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了某大型建筑工程的施工。关于该联合体承包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建设单位应当与甲、乙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B、
该行为属于肢解工程发包的违法行为
C、
乙按照承担施工内容及工程量的比例对建设单位负责
D、
甲和乙就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违约责任承担等条款。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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