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电子文件管理中的版权保护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避免侵权,也就是如何保护他人版权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如何保护自己版权作品的问题。
( 1 )电子文件管理中对他人版权的保护。在电子文件管理 过程中, 要想避免版权侵权关键就是要解决好“权利许可”的问题。无论是发表权、复制权还是 信息网络传播权,只要能得到作者的许可,那么对其使用就不会构成侵权。获得作者权利许可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直接与版权人签订 版权许可使用合同。 直接 与版权人签订合同首先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其次对于合同内容也应考虑周全。
① 与版权人协商。在协商前,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确定版权人。在现实生活中,电子作品的版权权属状况十分复杂。例如,一部作品可能涉及到多个版权人;有时由于版权已经转让,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不是真正的版权人。对于这些情况,电子文件管理机构都应准确掌握,只要这样才能获得有效的授权。
· 分析可能存在的版权人不愿授权电子文件管理机构使用其作品的原因。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应准备合理的解释和详细的计划,以便向版权人说明保证电子作品长期存取和提供电子作品利用的必要性以及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电子作品的长期存取和利用。
· 通过信函等方式向版权人提出授权请求。在授权请求中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可以向版权人简单介绍自己机构的情况,并着重说明申请授权使用其作品是为了保证电子作品的长期可存取性以及为了更好地开发电子文件信息资源,这无论是对于作者还是对于社会公众都是十分必要的。
在与版权人协商的过程中,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 根据电子作品长期存取和开发信息资源的需要,向版权人明确提出需要授权的权利种类,要确保所有与电子作品长期存取和利用有关的活动都能在版权人的授权之下进行。
· 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应向版权人保证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来确保电子作品的真实性、完整性。
· 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应向版权人保证其使用电子作品的行为不会影响版权人的经济利益。并且保证在提供电子作品利用时,向授权用户告知电子作品的版权状况和权利限制。如有必要,电子文件管理机构也可以只要求一个非常有限的授权,例如仅仅为了保存的目的而使用电子作品。
②与版权人签订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关键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时间;付酬标准和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二,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权利许可。有些电子文件管理机构(例如
各类网站,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等)需要对公众提供利用和传播的版权作品数量很大,如果要求这些机构与每位作者都进行协商有很大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权利许可。因为 通过 版 权集体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管理机构 可以直接和 版 权集体管理组织就电子作品的使用问题进行谈判,获得权利许可,并且可以将版权使用费交与该组织分配给版权人,从而大大减轻了 电子文件管理机构 自行开展授权谈判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三,通过签订版权转让合同获得版权权利。我国 2001 年修订的《著作权法》新增了关于“版权转让合同”的规定。版权转让合同与版权许可使用合同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通过前者可以获得数项或全部版权权利的所有权,而通过后者只能获得数项或全部版权权利的使用权。由此可见,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如果与版权人签订版权转让合同无疑将可以更灵活的使用版权权利,从而更有利于电子作品的长期存取。
( 2 ) 电子文件管理中对自己版权的保护。其主要方法有:
第一,对作品采取版权技术保护措施。所 谓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也就是版权人以技术手段主动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美国对版权技术措施的定义是 “ 任何能有效地控制进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能有效地保护版权人权利的措施 ” 。而欧盟则认为 “ 是设计用于阻止侵犯版权以及与数据库有关的特殊权利的设备、产品或方法。 ” 例如,作者可以在数字化作品中使用电子水印( watermarking ),他人如果在网上擅自实施修改、复制等侵权行为,版权人可以根据电子水印来识别作品的真伪,甚至找到侵权网站,从而追究侵权责任。目前可以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反复制设备( anti-cope devices ):也就是阻止复制作品的设备,在它的支持下系统可以组织用户进行某些被限制的行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 “SCMS” 系统( serial copy management systems ),该系统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不仅可以控制作品的第一次复制,而且可以控制作品的再次复制,避免数字化作品的复制件被作为数字化主盘。
②控制进入受保护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此措施包括要求登记、加密或采用密码系统。可以用数字化手段对作品进行加密,并且可以装载归纳作品内容、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以及与作品使用相关的信息。还有一种系统是数字信封,把加密的数字作品封存起来并包含了内容的识别和使用的信息,例如内容的摘要、版权人的信息和使用作品的条件。
③追踪系统:即确保数字化作品始终处于版权人控制之下,并且只有在版权人授权后方可以使用的软件系统。
④电子水印、数字签名或数字指纹技术:这种技术通过在数字作品中加入无形的数字标志以识别作品及版权人,从而可以鉴定作品的真伪;
⑤标准系统:即按地区划分,设定不同的标准以避免对版权作品的侵权行为。
⑥电子版权管理系统:即 ECMS 系统,它可以识别作者的身份,通过加密保护作品,同时又可以像电子契约那样与使用者进行交易,收取使用对价。
技术保护措施为版权人管理、控制、甚至追查版权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提供了新的机会,方便了作品利用的授权与监督,正当的技术保护措施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应当注意,版权技术保护措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在利用技术措施保护版权的过程中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电子作品中加入版权管理信息。在数字环境下, 电子文件管理机构
为了防止别人假冒自己的作品或者制品,加强对其版权的管理,同时也为了便于使用者寻求合法使用,帮助社会公众避免无意侵权,可以在其作品或者制品及其复制件中注明版权管理信息,主要包括: 作者、作品的基本信息;版权 权利归属;有关作品的使用条件、统一编码等。
第三,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对于侵害其版权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使侵权者受到惩罚,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进行版权诉讼时,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的保护,同时也为了使不法侵害行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电子文件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具体的诉讼措施: 第一,申请诉前禁令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