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商人甲构成强奸罪,而不构成嫖宿幼女罪,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嫖宿幼女罪。对于丙、丁,虽然“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方式(既包括暴力,也包括其他方式)、威胁时间(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其他场合)、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既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事后一定期限内)、数额限制上与抢劫罪都有一定的区别,本案中,房客丙、丁以向公安机关告发甲威胁,并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