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人员在陈述所推介基金或同一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时,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并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
Ⅰ、提供业绩披露信息的原始出处
Ⅱ、不片面夸大过往业绩
Ⅲ、不预测所推介基金的未来业绩
Ⅳ、根据推介基金的过往业绩合理预测其未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