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市理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审理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1.引言:“口头审理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3条、第70条的规定而设置的行政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查清事实,给当事人当庭陈述意见的机会。”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2.口头审理的确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进行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在无效宣告程序或者复审程序中,合议组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自行决定进行口头审理。针对同一案件已经进行过口头审理的,必要时可以再次进行口头审理。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进行巡回口头审理,就地审理办案,并承担所需费用。”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