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二人一起向丙借款,与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丙借给甲乙二人1000元,甲乙二人按1:2的比例承担该项债务。那么该合同之债是( )。
A.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
C.选择之债 D.种类之债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A项,合同一方为甲乙二人,为两人以上,因此合同属于多数人之债。B项,合同一方为当事人,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为按份之债,本题显然属于。C项,合同约定的内容只有借款一项,没有其他选择余地,因此合同不属于选择之债。D项,所谓种类之债就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其特点在于具有可替代性。本合同中,显然履行标的借贷的款项具有可替代的特点,因此属于种类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