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下列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事件,既可作为顺延合同工期的理由,又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理由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工期顺延与合同价款变更的条件。采用可调价合同,施工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况,通用条款规定出现四种情况时,可以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按照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件的规定,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