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这种企业形式按照中外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投资者的风险、责任和利润分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这种企业形式较多地应用于投资多、技术性强、合作时间长的项目。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选项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