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刘某为境内某科技公司研究员,2022年度涉税事项和收入信息如下: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8500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500元)。
(2)将直辖市一套住房出租给当地工作的夏某居住,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38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日和房屋交付日均为6月30日,合同生效日为7月1日。不考虑除房产税、印花税以外的税费。
(3)9月承接境外一项咨询业务,一次性取得咨询费收入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经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0元。
(4)12月份通过红十字会捐款44400元。
(注:刘某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所得已足额预扣预缴税款5880元,公益慈善捐赠选择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考虑国际税收协定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22年刘某住房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2022年刘某住房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3800×4%-800)×10%×6=1708.8(元)
不考虑境外所得税额抵免的情况下,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48000-44400)×10%-2520=7840(元)
关于住房租赁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刘某通过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综合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是( )元。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500×12+80000×(1-20%)-60000-3500×12-3000×12=148000(元)捐赠扣除限额=148000×30%=44400(元),公益性捐赠金额捐款44400元,未超过限额,可以全额扣除。
刘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 )元。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7840×80000×(1-20%)÷[18500×12+80000×(1-20%)]=1754.41(元)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已纳税12000元,高于抵免限额,刘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为1754.41元。
刘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应补(退)个人所得税( )元。
年度汇算清缴应补个人所得税=7840-1754.41-5880=205.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