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了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原则,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吴某所在的甲市以及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丙市都有可能有权管辖。又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第3款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显然,本案中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双方居住地均未在丙市,故应由甲市法院管辖。考生应对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一个体系性的把握,从一般原则到例外规定,从法定管辖到协议管辖都应细致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