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矩,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员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时如何处理的问题。
   按照一般法理,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具有一定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是一条基本原则。具体来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次之,即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等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因此,当某一行政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审查该法规的效力,以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一般来说,有如下途径可以提出对法规的审查,(1) 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即《立法法》第90条第1款: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2) 除法定有权机关以外的个人和组织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即《立法法》第90条第2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