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不同时代夫妻法律地位的特征。
【正确答案】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夫妻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受上层建筑诸部门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相适应。可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第一,男尊女卑,夫权统治时期。这是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以男尊女卑、夫权统治为特征。夫妻地位是不平等的,妻无独立的人格,处于服从夫的地位。
   第二,在法律形式上渐趋平等的时期。这是指资本主义社会的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渐趋平等。不过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亲属法带有明显的封建残余,对已婚妇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以至她们的行为能力都作了各种限制。因此此处的平等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实际生活与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
   第三,从法律上的平等向实际上的平等的过渡时期。这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夫妻关系,从法律上的平等向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过渡。但是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封建的落后的思想还存在。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从法律上保障夫妻的地位平等,又要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夫妻地位从法律上的平等向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过渡,创造有利条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