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董某到某银行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多了50万元存款。经查,是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此种情形可构成( )。(2009年单选39)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作为“意外事件”,其发生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很显然,本题中的银行存在过失。放排除选项A。银行不存在将钱赠与董某的意思表示,而是操作失误。故排除选项C。银行操作失误,导致董某存款增加,不构成侵害其权利,至于导致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损失,属于银行违反存款合同确定的义务。故排除选项D。在本案中,董某银行卡里多了存款,其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且最终造成银行受损,故可构成不当得利。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