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其董事会人数为15人。股本总额为2.6亿元,在出现了( )的情况下,应于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A、
董事人数仅剩7人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9000万元
C、
某持有11%公司股份的股东提议
D、
股东人数不足公司设立时人数的1/3
E、
监事会提议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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