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诉讼领域,对待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的基本态度是
本题考查法理学常识。“重实体、轻程序”是我国法律文化中长期存在的法律传统,无论是对理论、制度、实践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在刑事诉讼领域尤为明显,我国的法律制度职权主义诉讼传统深厚,整个刑事司法程序都带有浓厚的国家主义色彩,使得我国的刑事司法倾向于查明案件事实、惩治犯罪,至于是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达到上述目的并不显得十分重要,只要结果公正了,程序公正无需考究。导致了刑事诉讼的“工具主义观”、“程序虚无主义”,也因此在现在的刑事诉讼法领域,为了保证程序上的正义,出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