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主动重点监测和被动重点监测的启动主体分别为
药品批发企业,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零售企业,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生产企业,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考查药品重点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