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甲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某商标。2013年1月11日和1月28日,乙公司和丙公司也分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相同商标。商标局根据其制定的《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在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提出的注册申请,视为同一天”,向甲公司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简称《通知书》),要求3家公司自行协商,保留一方申请并提交协议,逾期未提交或协议无效者,商标局将另安排时间以抽签方式定夺。甲公司对《通知书》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请求对《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商标局制作的《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第4条关于过渡期的规定不合法,商标局据此作出的《通知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附:《商标法》第3l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多选题
《商标法》授权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下列有关商标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C、E
【答案解析】解析: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如《商标法》授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以行政主体资格,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多选题
有关《通知书》和《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的可诉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B:甲公司申请在先,其权利本应优于乙公司和丙公司,但《通知书》却要求三家公司自行协商、甚至抽签定夺,其实质是否定甲公司享有在先申请权,对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该《通知书》具有可诉性。(2)选项CDE:《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本题商标局制定的《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多选题
有关该案的诉讼参加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B: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代为诉讼;(2)选项C: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3)选项DE:当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多选题
根据人民法院的审理意见,有关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判决中,符合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2)选项CDE: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