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______。
A、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也没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B、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但具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C、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不由总行承担,也没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D、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不由总行承担,但具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21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22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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