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责任保险是在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为保险标的,以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其保险金额即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所赔偿的损失价值。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较,其共同点是均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经营原则一致,经营方式相近(除部分法定险种外),均是对被保险人经济利益损失进行补偿。
然而,作为一类独特的保险业务,责任保险在产生与发展基础、补偿对象、承保标的、承保方式、赔偿处理等方面又均有着自己明显的特征:
(1)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特征
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社会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阶段,而且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最为直接的基础。
(2)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
责任保险的直接补偿对象虽然也是与保险人签订责任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无损失则保险人亦无需补偿;但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失又表现为因被保险人的行为导致第三方的利益损失,即第三方利益损失的客观存在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时才会产生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失。
(3)责任保险承保标的的特征
责任保险承保的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是没有实体的标的。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只能采用赔偿限额的方式进行确定。
(4)责任保险承保方式的特征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从责任保险的经营实践来看,它在承保时一般根据业务种类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可以采用独立承保、附加承保或与其他保险业务组合承保的方式承保业务。
(5)责任保险赔偿处理的特征
与一般的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业务相比,责任保险的赔偿要复杂得多。第一,每一起责任保险赔案的出现,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受害的第三者,从而表明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并非像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一样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第二,责任保险的承保以法律制度的规范为基础,责任保险赔案的处理也是以法院的判决或执法部门的裁决为依据,从而需要更全面地运用法律制度;第三,责任保险中因保险人代替致害人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各种责任事故处理的态度往往关系到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使保险人具有参与处理责任事故的权力;第四,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支付给了受害方。可见,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具有自己明显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