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10周岁)、乙(11周岁)、丙(12周岁)翻越高速公路天桥旁水泥护栏后,趴在防护网上往高速公路抛掷石块击打过往车辆,其中一石块击中司机丁致其重伤,但无法确认该石块是谁投掷。丁的损害应由( )。
A、
甲、乙、丙连带赔偿
B、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赔偿
C、
甲、乙、丙的监护人连带赔偿
D、
甲、乙、丙的监护人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连带赔偿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本题中甲乙丙往高速公路抛掷石块击打过往车辆,造成了司机丁的损伤的行为,但无法确定实际侵害人,成立共同危险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丙三人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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