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论计划法的基本制度。
【正确答案】我国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但因为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正是“法律虚无主义”盛行的时期,所以计划立法十分薄弱,至今尚无一部《计划法》。计划法的主要立法形式有下面两种:
   (1)分散立法。即不进行专门的计划立法,只是在相关的立法中规定一些有关计划法的条款。
   (2)集中立法。即进行专门的计划立法。在采取集中立法模式的情况下,从国内外已有和拟制定的计划法来看,计划法的立法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法典形式的《计划法》。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就准备制定的一部法律。它主要是要把有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些基本的制度、计划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计划活动的程序、计划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下来。
   ②《经济稳定增长法》。这是计划法的重要形式,并且是较为可行的立法形式。该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各种法律化的经济政策的综合调控,来实现总体经济的平衡,以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促使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实现宏观经济的四大目标,即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③《宏观经济协调》。这是协调各类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相关的宏观调控立法的一部法律。在立法上,《宏观经济协调法》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分解到上述的《计划法》或《经济稳定增长法》的相关规定之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