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根据该法条,试回答:
(1)“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是什么?
(2)“公共财物”的含义是什么?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1)“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含以下四类:第一类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二类是在国家机关之外的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三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第四类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公共财物”主要包含以下四类:一是国有财产;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有利条件,具体表现为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利用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凭工作人员身份便于接近作案目标等与职务无关的便利条件,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