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选项B,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属于“对人抗辩”的情形。选项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无效,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