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
甲本想使用毒药杀害张三,但因为误认而错用了白糖,甲的行为属于( )
A、
客体错误
B、
对象错误
C、
手段错误
D、
行为偏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但发生了具体的错误。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甲属于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是手段错误,属于手段不能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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