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会计师事务所对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了设立验资。甲公司成立一个月后,乙公司在阅读了验资报告后判断甲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由此乙公司借给甲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假设还款期限为借款后的半年内归还)。到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时,甲公司无法归还乙公司上述借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当时设立验资时出资不实,现完全失去偿债能力。乙公司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不实报告且因注册会计师的过失使乙公司遭受了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
问答题
如果乙公司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请问人民法院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乙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甲公司一并提起诉讼,如果乙公司拒不起诉甲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甲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将出资不实的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会计师事务所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正确答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对于本题来说,在哪些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①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其虚假或者不实;②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验资单位在注册登记后抽逃资金;③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验资报告中已明确了验资报告仅供被审验单位设立登记及据此向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正确答案】注册会计师不能以“验资报告中已明确了验资报告仅供被审验单位设立登记及据此向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设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出资人已补足出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以“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正确答案】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以“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在本案中,如果乙公司胜诉,假设法院认定乙公司损失金额为500万元,对被审验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赔偿总金额为150万元,设立验资时不实出资金额为200万元,请问,×会计师事务所应付赔偿金额为多少?并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应付赔偿金额为200万元。本案中,对被审验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金额为35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的不实金额为200万元,以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11年6月,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解聘为其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A会计师事务所,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B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B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李俊担任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下列事项:
(1)2011年7月,为精简机构,甲公司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B会计师事务所。
(2)2011年10月20日,由于董事会秘书因病辞职,甲公司希望李俊协助推荐合适人选。李俊推荐了自己的朋友李明。经面试合格,甲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正式聘任李明为董事会秘书。
(3)2011年11月,李俊得知,甲公司已与审计项目组成员李运就聘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李运将在完成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后加入甲公司担任财务部负责人。
(4)2011年12月8日,由于财务部人手紧张,甲公司要求B会计师事务所派人将已编制并经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会计信息系统。B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未参与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王宇承担此项工作。
(5)2011年12月16日,审计项目组成员张平向李俊反映,其父亲曾担任甲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但已于2011年3月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
(6)B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欣曾担任甲公司的201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2011年12月因身体健康原因离开事务所,担任甲公司办公室主任。
要求:
针对事项(1)至事项(6),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规定,逐项判断是否对B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对B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简要提出应对措施。
【正确答案】(1)第1项影响独立性。
理由: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服务,属于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的内部审计服务,将因自我评价产生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B会计师事务所只能从年报审计业务和内部审计外包服务两者中选择一项服务。
(2)第2项影响独立性。
理由:李俊推荐自己的朋友李明担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该项招聘服务。
应对措施:B会计师事务所只能从年报审计业务和提供招聘服务两者中选择一项服务。
(3)第3项影响独立性。
理由:审计项目组成员李运将在完成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后加入甲公司担任财务部负责人,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B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将李运调离审计项目组或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复核李运在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
(4)第4项不影响独立性。
理由:B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未参与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王宇将已编制并经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会计信息系统,属于日常性和机械性的工作,并且B会计师事务所已采取措施(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人员提供此类服务)将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5)第5项影响独立性。
理由:审计项目组成员张平的父亲曾担任甲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其在职期间也与审计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期间重叠,这种家庭关系会对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为了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安排工作时,可使张平的工作不涉及其直系亲属的职责范围。
(6)第6项不影响独立性。
理由:李欣虽然属于关键合伙人,且离开时甲公司的2011年财务报表尚未公布,但未在甲公司担任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职位,故不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答案解析】
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度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为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在关的事项:
(1)应邀投标时,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投标书中说明,如果中标,需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后,才能与甲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ABC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与甲公司商定按六折收取审计费用,据此,审计项目组计划相应缩小审计范围,并就此事与甲公司治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3)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ABC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甲公司与本事务所另一常年审计客户乙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甲公司和乙公司。
(4)审计开始前,应甲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一名审计项目组以外的员工根据甲公司编制的试算平衡表编制20×8年度财务报表。
(5)审计过程中,适逢甲公司招聘高级管理人员,A注册会计师应甲公司的要求对可能录用人员的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就是否录用形成书面意见。
(6)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应甲公司要求协助制定公司财务战略。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违反。
理由:在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2)违反。
理由:本事项属于会计师事务所按六折收取审计费用实质上受到降低收费的影响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会因外在压力而造成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3)违反。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客户服务时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如果客户不同意注册会计师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终止为其中一方或多方提供服务。
(4)违反。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工资服务、编制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编制所审计财务报表依据的财务信息等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服务。
(5)违反。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拟招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下列招聘服务:寻找候选人,或从候选人中挑选出适合相应职位的人员以及对可能录用的候选人的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6)违反。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协助审计客户制定公司战略,属于承担公司的管理层职责,可能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答案解析】
问答题
B注册会计师负责对乙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根据对乙公司及其环境的了解,B注册会计师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为高水平,而且计价和分摊认定存在特别风险。同时遇到下列相关事项:
(1)在填写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将截止时间定为2011年12月20日,用以提高函证程序的不可预见性,同时对截止日到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发生的变动实施其他实质性程序。
(2)为应对应收账款高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计价和分摊认定的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拟扩大函证程序的范围,以便将检查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3)注册会计师决定多采用消极式函证方式,因为消极式函证中,即使没有收到客户回函,也能形成结论,如果收到回函则所获取的证据的可靠性高于积极式函证。
(4)为了控制对函证内容修改,注册会计师没有让乙公司出纳代为寄送询证函,而是直接让乙公司收发室的张某亲自寄出。
(5)注册会计师在向乙公司的债务人M公司函证时,其账面金额是100万元,回函金额是0,M公司回函表明:确实在2011年9月28日赊购了乙公司100万元的原材料,但款项已于2011年12月30日开出第266号支票支付。
(6)注册会计师在向乙公司的债务人N公司函证时,其账面金额是80万元,回函金额是0,N公司回函表明:确实在2011年11月16日赊购了乙公司80万元的库存商品,但因产品质量问题,已于2011年12月29日将所购商品退回。
要求:
针对事项(1)~(4),指出B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针对事项(5)和事项(6)指出B注册会计师应该实施的最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或采取的讲一步措施。
【正确答案】事项(1)存在不当之处。准则规定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但乙公司应收账款重大错报风险为高水平,而且存在特别风险,所以不应将函证的截止日提前到财务报表日之前。
事项(2)存在不当之处。因为计价和分摊认定存在特别风险,所以仅仅实施函证程序不足以将该特别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注册会计师还应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并检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正确等实质性程序。
事项(3)存在不当之处。准则规定采用消极式函证的条件有:①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②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③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④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但乙公司应收账款重大错报风险为高水平,而且存在特别风险,所以不应采用消极式函证。
事项(4)存在不当之处。收发室的张某仍然是乙公司的员工,不应该由其直接寄出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应当亲自办理询证函的寄发。
事项(5)注册会计师应当索取并检查2011年12月份和2012年1月份银行对账单,核实款项是否收到。如果对账单表明款项已于2011年12月底收到,应提请乙公司调整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项目;如果对账单在2012年1月份收到,注册会计师应认可乙公司的相关记录。如果截止到2012年1月末还没有收到,提请乙公司进行查询,并做进一步核实。
事项(6)检查乙公司2012年1月份的入库单和存货明细账,证实是否收到退回的库存商品,如果已经收到退货,提请乙公司调整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如果没有收到退货,提请乙公司进行查询,并做进一步核实。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8年9月,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甲公司为果汁生产企业,20×8年期初、期末存货余额占资产总额比重重大。存货主要包括苹果和桶装果汁,其中苹果贮存在各采购地10个简易棚内,桶装果汁贮存在甲公司1个仓库内。甲公司对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核算。甲公司拟于20×8年12月31日起开始盘点存货,盘点工作由熟悉相关业务且具有独立性的人员执行。A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存货监盘计划摘录如下:
(1)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比较有效,加之存货单位价值不高,将存货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在对桶装果汁实施监盘程序时,采用观察以及检查相关的收、发、存凭证和记录的方法,确定存货的数量。
(3)甲公司对苹果的盘点计划是:20×8年12月31日盘点5个简易棚内苹果,20×9年1月5日盘点其他5个简易棚内苹果。根据甲公司的盘点计划,要求项目组成员在上述时间对苹果实施监盘程序。
要求:
(1)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指出A注册会计师针对存货期初余额应当实施哪些审计程序。
(2)针对上述存货监盘计划第(1)项至第(3)项,逐项判断存货监盘计划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简要提出改进建议。
【正确答案】(1)A注册会计师针对存货期初余额实施的审计程序: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复核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检查上期存货交易记录;运用毛利百分比法等进行分析。
(2)将存货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不正确。由于存货重要性和特殊性,考虑到苹果存货储存条件比较简陋,容易腐烂变质,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存货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高水平。
对桶装果汁实施的监盘程序不正确。应当使用容器进行监盘或通过预先编号的清单列表加以确定;使用浸蘸、测量棒、工程报告以及依赖永续存货记录;选择样品进行化验与分析,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甲公司确定的盘点时间不正确。对于同一类型存货,A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甲公司在同一时间进行盘点,而不应安排在不同时间。应同时对10个简易棚内苹果进行盘点。
【答案解析】
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降晋为高级经理。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了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事务所当年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规定,除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外,其他需要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5)独立性政策规定,每年需要保持独立性的人员提供关于独立性要求的培训,并要求高经经理以上(含高级经理)的人员每年签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6)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会计师事务所以业务收入作为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不符合规定。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而不应当以业务收入额作为标准和途径。
(2)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业务检查制度不符合规定。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在确定检查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3)由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符合规定。
理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独立于项目组,应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来执行。审计项目组负责人不能作为复核人员执行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4)工作底稿保管制度不符合规定。
理由:原纸质工作底稿不能销毁。即使原纸质记录经电子扫描后存入业务档案,事务所也应当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记录。
(5)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政策不符合规定。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而不仅仅限于高级经理以上人员。
(6)分所管理制度规定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考虑自身规模和业务特征等因素。相关的质量控制制度是事务所整体(含分所)都要遵守的。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给分所,分所不能自行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