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 )。
应在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办理
应在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
应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后半个月内办理
应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