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和现有电石生产装置进行改扩建,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须经(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及以上
地级及以上
省级及以上
国家
相关规定为:新建或改扩建电石项目必须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经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