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甲、丙为普通合伙人,乙、丁为有限合伙人。已知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和出质未做任何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和出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4)选项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