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徒刑包括( )。
秦朝的徒刑主要有:(1)城旦、舂。是强迫犯罪人从事修筑长城、舂米一类重苦役的刑罚。男子旦起筑城,女子早起舂米,故谓之城旦舂。(2)鬼薪、白粲。是次城旦舂一级的徒刑,即强制犯罪人从事砍柴祭鬼、择米一类苦役的刑罚。其中男为鬼薪,女为白粲。(3)隶臣、妾。是强制犯罪人服各种官府杂役的刑罚。男为隶臣,女为隶妾。(4)司寇、作如司寇。是强制犯罪人从事“伺察盗寇”之类劳役的刑罚。其中,男为司寇,女为作如司寇。(5)候。是发往边地充当斥候,警戒边疆的徒刑,是秦代最轻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