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 经鉴定为重伤, 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 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 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 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 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关于此案, 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考点] 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法律推理; 法的效力的含义
[解析] 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 即大前提、 小前提和结论。 具体来说, 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 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 作为小前提; 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 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 作为大前提; 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 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 这个过程实质上也是法律人在其业务操作中的思维或推理过程。“经鉴定为重伤” 属于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 因此属于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A 错误。 中国法学中, 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即法律对什么人、 什么事、 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 是狭义的法的效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指判决书、 裁定书、 逮捕证、 许可证、 合同等的法的效力。 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 任何人不得违反。 但是,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 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D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