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能力原则(ability-to-pay principle)
支付能力原则指认为应该根据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负担来对这个人征税的思想。能力相同者税负相同,能力大者税负重,能力小者税负轻,无能力者无税负。衡量税负能力的标准主要有:①成年人纳税能力相同,应对其课以等额人头税;②以国民所具有的财产作为衡量国民税负的标准;③以国民消费能力为其纳税分担的标准;④以国民所得或净所得为基础。纳税能力标准成为当代西方学者普遍接受的测度税收公平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