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矿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1 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 1000 吨,将其中的 600 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1500 万元

(2)开采煤矿的同时开采天然气 100 万立方米,全部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20 万元。

(3)将开采的原煤与开采的锰矿石捆绑销售,合计销售 100 万吨,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 421 万元,未分别核算原煤和锰矿石的销售收入。

(4)外购 100 万元原煤与自采 200 万元原煤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煤销售,选煤销售额为 450 万元。外购的原煤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原煤的资源税税率为 4%,锰矿石的资源税税率为 2%,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 6%,洗选煤税率为 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

(4)说明业务(4)是否可以扣减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如可以,计算准予扣减的外购原煤购进金额;如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5)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资源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1)业务(1)应缴纳的资源税=1500×4%=60(万元)

(2)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220×6%=13.2(万元)

(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421÷(1+13%)×4%=14.90(万元)

(4)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纳税人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未准确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业务(4)可以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所以可以扣减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准予扣减的外购原煤购进金额=100×(4%÷2%)=200(万元)

(5)业务(4)应缴纳的资源税=(450-200)×2%=5(万元)